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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學校裡的老師,接了一個電影配樂的工作。導演挑了李商隱的落花,請那位老師譜曲、並且請人配唱。老師找上了會講中文、大學又是主修聲樂的大艾。

  聽起來是個令人興奮的工作,至少一開始對大艾來說。她已經決定接下來的人生不會以聲樂為業。但是骨子裡那些站在麥克風前就會騷動的基因,還是希望有表演的機會。

  大艾興沖沖地跟我宣佈這個消息時,我直覺地反應:有合約嗎?她似乎有被我一點都不熱烈的反應嚇到。問我:你覺得沒有合約就不要唱嗎?我理所當然地覺得,是啊,老師不應該利用學生。尤其這個老師自己有錄音室、也做獨立發行,完全知道在這一行是怎麼回事,如果想要找人幫你做事,就應該照規矩來。

  大艾說:他說他沒辦法付我錢,但會請我吃飯。我說著,這不是花多少代價找人做這件事的問題。要是今天這部電影突然紅了,你幫他錄的東西被這個老師拿去做別的事,難到你可以摸摸鼻子嗎?這不是人性本惡或本善的辯論,這是學著保護自己。

  就在大艾想要以閃避的方法讓這位老師另尋他路時,人生何處不相逢,竟然就在學校給老師堵到,面對面時那個”不”字就變成一塊卡在喉嚨的石頭。硬著頭皮也就答應了下來。約定了週末錄音室見。就在錄音前兩天,老師寄來譜,讓大艾可以先練。

  打開檔案時,大艾跟我都有傻眼。五言律詩竟然就只有兩個節不斷重複(難到是十分鐘寫出來的?),而且一個小節都不只有五個音,實在看不出來哪個音該對哪個字。最詭異的是,音符的高低和文字本身讀音的輕重完全不搭,這位老師顯然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。

  我跟大艾討論過後,都覺得這個沒辦法唱。當然,硬是要配也行,但保証讓人聽不出來在唱什麼。大艾寫了封信去給老師,說明中文是有聲調的語言,譜曲時音高的起伏必需考慮聲調,否則就會很奇怪。不必一定是五聲音階,但還是有基本的條件。

  老師的回信更妙。他直接坦白他不知道那些中文字唸起來是怎麼樣,他是憑著翻譯寫曲的(這樣也算譜曲?)。而且他希望大艾可以即興,不用受限於他的東西。事情發展至此,大艾最後還是回絕了這個機會。一方面是大艾覺得自己沒辦法唱所謂即興的東西,另一方面,我們都沒辦法接受這個老師對待另一個語言的態度。

  我很早以前就知道這個老師很臭屁,但我沒想要竟然有人可以不知道詞也敢譄曲找人來唱。如果你對別人交給你的工作一點都不尊重,別人又該如何看待你。而且,你對於你不了解的東西,至少要有一點點的謙卑,而不是硬用自己的邏輯往別人身上套。

  我希望我可以時時提醒自己,尊重別人。算是唸研究所的另一樣收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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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rr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